例如,消费者钱小姐投诉称,2017年11月11日她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新能源车,12月11日提车,但至今不能上牌。而且钱小姐发现在她之后购车的都已上牌。今年1月4日,她联系到汽车销售公司询问此事,总经理说不知道额度什么时候下来。1月17日钱小姐再次致电总经理,收到回复还要再等二三个月。无奈,钱小姐向12315投诉,要求尽快上牌,并赔偿损失。
又如,王先生投诉称,2017年12月在某4S店购买新能源车,12月12日充电桩安装完成,材料递交上去,12月28日开票交钱,对方销售说只要发票开在2018年1月1日前就能拿到牌照,但是4S店推迟到1月8日才把王先生的材料提交给上海新能源推进办,导致王先生的车到2月份了仍然上不了牌照,无法开车回家过年。于是,王先生找生产厂家的售前客服,希望客服能暂时借一辆车让他回家过年。但生产厂家和4S店互相踢皮球,都说没有办法解决。
受理消费者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与4S店取得了联系,了解到因年底制订新的审核制度,新能源推进办停止牌照额度的发放。但多数消费者早已购买了保险、办理了临牌并提车回家,就遇到了临牌即将到期或者已经到期的尴尬处境。投诉处理过程中,消费者反映当时4S店销售人员均承诺在2017年年底能够拿到牌照额度,目前却被告知政策原因只能等到3月份以后,因此质疑4S店没有把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
消保委工作人员向新能源推进办了解到,牌照额度发放主要看个人征信调查、充电桩安装情况等,资质审核后就可以发放牌照额度单给顾客,消费者就能去车管所上牌;新能源推进办介绍,每年年底都会因政策关系暂停额度发放,4S店都知道的。调解中,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作为专业的4S店应当把该风险告知顾客或等牌照额度下来后再让顾客上保险提车,而不该只顾卖车,无视消费者因无法用车造成的损失,建议经营者考虑该情况给予补偿。
在此,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在年底购买新能源汽车一定要谨慎考虑,一定要先向新能源汽车推进办了解相关政策,不能盲目轻信4S店的销售人员,以免遇上这种尴尬局面或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