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阳光明媚,连带着一切都鲜艳生动起来,特别是那些水灵灵的鲜果。
枇杷样子可爱,通体金黄,还有这细不可见的一层茸毛,显得这黄色格外的柔和温婉。味道也是甜美,我特别偏爱那种甜中带着微微酸味的那种。
“东园载酒西园醉,摘尽枇杷一树金”。在古时候,枇杷是一种很田园的果实。茅檐三间,门前一株大叶子枇杷,树下三两只鸡,即可逍遥自在醉梦乡了。
楼下园子里也有一株枇杷。五月中,就有小果子点缀在枝叶间。只是果实很小,滋味酸涩,也只有调皮的娃娃揪来乱抛,余外是没人吃的。可我却十分地偏爱这株树,因为一年四季,我都与它有着交集。
枇杷树不高,枝干不粗,却伸展得很开。它的叶片都很大,长长的,超过了我的手掌,老叶是深墨绿,泛着深蓝,亮亮的,有着金属质感,对称的经脉清晰如刻。新生的是嫩嫩的,茸毛厚厚的,肥嘟嘟的可爱。这些叶子不惟可爱,还实用。我爱它也正是如此。家里人,但凡有感冒咳嗽的,我都会去剪两片叶子来。洗净,剪成细条,加上雪梨冰糖,小火煨成一锅甜水,坚持喝上数日,咳嗽就不治而愈了。不光是我们家里,朋友、学生,但凡有需要,我都会剪了送去。
还有个爱它的理由,它是自己生长起来的。那一年,它自己从土里钻出来,在路旁草坪上,小小的一棵,两三片小叶子。一次,园丁师傅清理草坪,把它拔了出来。我怜它娇弱可爱,就移植到园子里。散步时会给它浇点水,于是,它就蓬蓬勃勃地长成这样,好像是想早日抵达我二楼的窗口。
那天突发奇想,拣最黄的枇杷摘了一小捧,在我那个青花瓷盘里铺上两片嫩叶,置果于其上,陈放在茶台。好看之余,还有果香淡淡萦绕,茶水也甘甜了几分。过二日,果子有些萎靡,舍不得它们这样烂去,于是我把它们去皮去核,得了薄薄的果肉一小碗。先把冰糖放在小锅里熬化,再把打碎的果肉放入,一起微火慢熬,竟成了嫩黄的一碗,酸甜爽口。正当我得意时,家人却在一旁笑着说:这个是好吃,可是治咳嗽的却是那不美味的叶子呢。
突然心有所动,我们看人待物,怕也是常常被外在的光鲜所迷惑,而忽略了那朴实中的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