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在检查中发现,农银人寿的“农银金太阳年金保险(C款)”、交银康联人寿的“交银康联交银优福添禧年金保险(B)”、长城人寿的“长城鑫城3号年金保险”三款产品均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不符合一般的精算原理”的情况,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保监会要求该三家保险公司不得销售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违规产品退出市场,并在六个月内禁止三家公司申报新的产品。
今年以来,保监会通过制度建设,不断健全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了产品披露、回溯、退出、问责等联动机制。
同时,不断提升监管的执行力,向全行业通报了近年来备案产品事后抽查发现的问题,规范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明确政策导向,划清监管红线,行业产品回归本源,转型效果初步显现。
下一步,保监会将要求保险公司对存量产品进行全面清查,对不符合法律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的产品,坚决予以退出,并坚持按照违规问题“双罚”的原则,对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进行监管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