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与双方多次沟通,但张先生态度坚决不容协商,表示只能按照他们公司给出的计算方式退款。最终,江女士只好接受这样的退款方式,退回2739元。折合下来,一次游泳的价格为35元,江女士并没有享受到商家承诺的全额退款。
此案中,商家看似做的是赔本的买卖,用全额返现吸引消费者购买服务,在可以全额返现的时候,继续抛出一个似乎更大的诱饵,很多消费者都会像江女士一样选择后者。没有料到的是,后面的服务未履行完毕,商家就表示要关门了,最终在退费的时候按照他们的方式进行结算,消费者想拿到“全额返现”是不大可能的。消费者就这样不知不觉掉入了商家设好的陷阱。
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天上不会掉馅饼,“全额返现”的促销方式有悖于商业经营规则,违反常理的背后一定会有猫腻,消费者切莫被商家这样的承诺所诱惑,购买商品或服务还应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商家,明明白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