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超1年可申请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不需要贷款人提供抵押或反担保,程序简单易操作、业务网点多、投保方便、成本合理。根据《意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范围为——在重庆市经营期1年以上,申请小额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小型、微型企业和农村种养殖大户、城乡创业者。
《意见》明确,小额贷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小型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微型企业、农村种养殖大户、城乡创业者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重庆市金融办透露,预计首批试点银行和保险机构各一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目前,重庆市金融办正会同财政局等部门制定配套管理办法。据参与配套办法制定的人士透露,可能将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给予一定保费补贴或贷款贴息。
比小贷公司贷款成本降50%
《意见》指出,试点期间,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鼓励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等小额贷款申请人给予优惠贷款利率。试点期间,年保险费率合计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2.3%。此外,借款人有条件且自愿提供抵押或担保的,经办银行和保险公司可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适当下浮贷款利率及保险费率。
银行人士算了笔账,以小企业借款100万元1年还清为例,央行现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56%,按30%的上限上浮后利率为8.53%,利息为8.53万元。按保险费率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2.3%计算,保险费为2.3万元,两笔费用共10.83万元。而到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年利率最低20%左右,借100万元一年需还利息20万元,还要支付担保和手续费等费用1万—2万元。而民间借贷年利率更高达30%左右,年息将达到30万元。
对比发现,试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后,小微企业通过银行贷款比其他渠道贷款成本要节省一半左右。
政府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无抵押或反担保,放贷风险相对较高,如何降低运作风险?《意见》明确,重庆市将设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每年为2000万元。专项风险补偿资金使用完后,由市财政按年补足。当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达到130%时,暂停新增业务;对未到期贷款后续发生的贷款损失,由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按80%比例,对试点金融机构给予补偿,每年补偿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同时,《意见》指出,对有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借款人,由公安等司法机关负责依法严厉打击。
重庆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曾国平表示,保险公司开展小贷保证保险,将增大全社会的融资担保能力,可调动更多银行资金支持小微型企业及“三农”发展。这不仅有利于探索银保合作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缓解小微型企业等贷款缺少抵押担保难题,也有利于提升银行和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
(据《重庆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