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家人社局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后,浦东新区主动跨前,在去年10月下旬率先制定实施细则,对企业因欠薪行为列入“黑名单”的认定标准、实施程序、审批流程进行了细化和规范。“黑名单”实施细则中,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两万元以上,或者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十万元以上;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关单位及其负责人将被列入“黑名单”。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联合惩戒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