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逾期缴纳的,当年度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将未纳税信息纳入联合征信体系管理。
付费通缴纳房产税新增微信公众号渠道
据了解,今年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渠道仍为付费通(www.shfft.com)、指定银行和税务专窗,其中付费通网上渠道是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唯一指定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网上缴税渠道,2016年已有近半数纳税人通过付费通在线纳税。
据付费通公司负责人介绍,为更加方便市民进行房产税查缴,除付费通网站及付费通APP缴费渠道外,今年还新增了付费通微信端查缴方式。用户只需关注付费通官方微信服务号“付费通账单查缴”(微信号:ezhangdan),选择公众号菜单栏“查缴账单”中的 “房产税”缴税入口,输入房地产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即可进行应税查缴。
倡导绿色税务,推出电子纳税清单服务
为践行“绿色税务”理念,创新“互联网+税务”模式,今年起,上海市地税局推出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服务功能,纳税人可通过该功能查询、保存、打印个人住房房产税电子纳税清单。
市民如果通过付费通网站缴税的,可在缴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通过以下方式获取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1)电脑端——登录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s://gr.tax.sh.gov.cn),通过“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模块获取。(2)移动端——通过“上海个人办税”APP或“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涉税查询/个人纳税信息)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