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社会源危险废物回收处置体系,需要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在内的众多主体,进行从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回收、无害化处置、焚烧、填埋等环节的无缝合作。缺少任何一个主体的积极参与,缺失任意一个环节的无缝对接,回收处置网络都可能运转不起来。
目前,我国社会源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置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地方因认识不足而采取粗放型管理,将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在一起处理。为了推动社会源危险废物的分类回收处置,我们建议如下:
一、加强社会宣传和引导,提高全社会对危险废物的认识。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社会宣传动员,利用报纸、电视、户外媒体、公益广告、微博和微信等多种媒体,开展针对各类人群的专项宣传;发挥行业协会、民间环保组织等社会组织对社会源危险废弃物的宣传、回收与协调作用。
可面向学生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小手牵大手”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有害垃圾危害性和正确处理方式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有害垃圾的认识。
同时,建议在小区、便利店等场所设置固定的危险废弃物回收点,在建立社会回收网络的同时发挥科普宣传和公众教育的功能。
二、进一步完善回收处置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应逐步建立社会源危险废物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企业对产品回收处置的法定责任,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加大危险废物回收与处置环节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再利用企业等责任主体共建回收服务网络,实行“销一收一”和“以旧换新”等制度;对于社会源危险废物的产销和加工处理企业,实行严格的备案核查制度,探索建立企业保证金和使用者押金制度,确保“谁生产,谁回收”。
三、搭建回收处置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全社会协力合作。
可搭建社会源危险废物回收处置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回收、处置和再利用数字化管理;构建资源交易、技术创新、协调运作和行业风险预警等服务与交易平台;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激励行业协会、民间环保组织等参与到社会源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中。
四、加大监管力度,打击和取缔非法回收的渠道和场所。
应完善社会源危险废物的监管体系,加大对非法回收、转运危险废弃物从业者的打击力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加大对小作坊、无资质公司等非法企业、个体的打击力度;定期开展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地下渠道和场所大清查,集中取缔、处罚非法企业和个人,追究相关违法违规、破坏环境行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起到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