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签约,协同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5项探索举措将在自贸区内先行先试。这些举措将缩短保险案件审理周期,为诉讼各方提供快捷的解决纠纷之路。据悉,浦东法院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保监局签署《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后,沪上首家就该机制签约落地的基层法院。
近年来,随着现代保险服务业迅速发展,涉保险公司的纠纷日益增多。自2013年至今,浦东法院共受理保险金融案件1238件。此外,保险公司因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的保险人而涉诉的有9612件。为了回应保险纠纷双方当事人对权利救济便利化和纠纷解决方式多元化的迫切需求,浦东法院进一步完善保险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与市保险同业公会一道,协同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经过充分调研、协商,浦东法院与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将建立五项具体机制。”浦东法院副院长孙磊说。这5项探索举措将在自贸区内先行先试。
首先,建立自贸试验区保险纠纷专业调解机制。在浦东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将设立自贸试验区保险纠纷行业调解工作室。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及其管理的上海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保险调委会”)加入浦东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参与浦东法院自贸试验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届时,专业调解员将依据规定,接受法院的委派或委托,就自贸试验区及辐射区域保险纠纷开展诉前、庭前及审中非诉讼调解工作。
其次,建立各保险公司纠纷调处专人联络机制。市保险同业公会将牵头在各保险公司建立对口浦东法院的纠纷调处联络员名册,并对在册联络员的信息进行确认和维护,便于浦东法院法官、市保险调委会调解员在调处保险纠纷时联系沟通,提高保险纠纷中诉讼材料送达、诉辩意见交换、调解方案确定等纠纷调处工作效率。
鉴于交通事故涉保险纠纷多,双方还建立了交通事故涉保险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具体而言,在诉前或庭前,法院将采用“清单列表方式”列明原告索赔“明细”,发送给联络员。联络员回复意见、调解方案。调解员或法官助理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诉辩意见清单,围绕争议项及相应调解方案组织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审查并出具民事调解书。如调解期限届满未达成调解协议,诉前调解的纠纷立即转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此外,浦东法院还探索建立保险案件专家陪审及专家咨询机制。为了保障信息交换、沟通协调畅通,双方还建立了日常专人联络和联席会议制度,并且联合编制《浦东法院、市保险事业公会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年报》,以期在完善和创新保险纠纷诉讼与行业调解对接机制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