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社会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滞留路口违法现象整治有据
~~~滞留路口违法现象整治有据
~~~滞留路口违法现象整治有据
~~~滞留路口违法现象整治有据
~~~滞留路口违法现象整治有据
~~~滞留路口违法现象整治有据
~~~滞留路口违法现象整治有据
~~~滞留路口违法现象整治有据
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 出版 刊例 | 媒体介绍 | 项目推介 | 联系我们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子眼”辅助交警“割尾巴”
滞留路口违法现象整治有据
  ■见习记者  张敏浦东报道

  早晚高峰,申城街头时常可以看到“咬尾巴”停在路口的车辆。记者从浦东交警部门获悉,浦东警方已开始进行“割尾巴”专项整治,难以取证的此类现象有望在“电子眼”行车记录仪的辅助下逐渐销声匿迹。 

  录像当场回放司机认罚 

  日前上午8时,正是交通早高峰,记者来到陆家嘴东昌路浦东南路路口。此时,这段浦东南路上车流量正在加大,一辆私家车司机明明看到前方车辆已经堵到了接近斑马线的地方,还是咬着“尾巴”跟上去。结果,一直等到信号灯由绿变红,他也没能往前挪动半步,只好挪到了人行横道斑马线上,再也前进不了了。交警走上前指出他具体交通违法行为,谁知司机看到前方车辆动起来,竟然一踩油门开了几步再停下,然后和交警“扯皮”。于是,交警把司机带到旁边停着的一辆警车里,车上装载的摄像头,已记录下他交通违法经过,录像还能当场回放,司机乖乖认罚。 

  浦东交警透露,此前他们做过一份问卷调查,“咬尾巴”是市民最反感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许多司机明知前方道路拥堵,但因为是绿灯,还照样行驶,结果堵在路中间,影响了横向车辆通行,也妨碍了行人和非机动车。这种做法既不安全,也人为地给道路“添堵”。 

  其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对机动车滞留路口这一行为有明确规定并附有相应处罚。例如,机动车遇到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违者将依法处100元罚款。有些交通违法行为还将面临罚分。但因取证难,交警在处理此类违法时难度非常大。 

  记录仪取证“瞬间违法” 

  浦东交警二大队教导员李钱龙告诉记者,“行车记录仪”是最近才配备的,专门针对一些取证难的“瞬间违法”。“咬尾巴”是重点整治对象之一。据悉,此前处罚类似“咬尾巴”违法行为,交警缺乏取证设备,处理一起违法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有些司机还会抵赖狡辩。如今,交警配备了“行车记录仪”,这让违法者哑口无言。 

  李钱龙表示,滞留路口现象在早晚高峰尤为突出,有些司机为抢时间,明知规定却硬要驶入。近期,交警部门正在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针对各类道路交通顽症重拳出击,并落实常态化管理。交警希望市民自觉配合,遇到前方拥堵不要强行进入路口等待。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民生新闻
   第A04版:社会新闻
   第A05版:天下
   第A06版:艺文苑·东方明珠
   第A07版:风清浦东
   第A08版:知识产权
   第B01版:经济
   第B02版:金融城
   第B03版:市场
   第B04版:开发前沿
深信“魔法”转运女白领被骗
“电子眼”辅助交警“割尾巴”
建筑工人中毒医院及时救治出院
魅力比基尼绽放自我
“花之乐”温暖外来娃心灵
杨高公交全部车队搬至营运一线
从做爆米花到编教材的工程师
坚守动物防疫的安全防线
浦东时报社会新闻A04“电子眼”辅助交警“割尾巴” 2013-12-26 2 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